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沈家鳳 
連署人
邱莉莉、黃麗招、郭鴻儀、李宗霖、陳秋宏、陳皇宇、沈震東、謝舒凡 
案由
建請教育局統一採購營養午餐食材及分區供貨,透過採購規模降低食材成本,增加營養午餐之質與量,並可統一標準品管午餐食材。 
說明
  1. 本市當前學校營養午餐食材採購交由各校自行處理,將可能導致相同價格但食材品質及數量不同等問題,且各校分別與廠商接觸議價成本較高。
  2. 透過教育局統一採購,可有效透過採購規模的提升,降低食材採購價格,使得原有預算能夠購買到更多食材,從而提升營養午餐之質和量。
  3. 建請教育局統一採購並分區供應,不僅可以簡化採購流程,減少各學校在食材採購上的行政負擔,並可改善偏鄉食材供應相對困難等問題,並可統一規範食材品質之監管,確保學生享用到安全、營養且充足之營養午餐。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41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統一採購營養午餐食材及分區供貨,透過採購規模降低食材成本,增加營養午餐之質與量,並可統一標準品管午餐食材。」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幅員廣大,學校之城鄉差距與廚房規模差異性大,另午餐食材採購品項多元且須於清晨配送到校,爰統一採購午餐食材及分區供貨確有難度。 二、本市現行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做法如下: (一)採購方式:學校將採購資訊公告於本局建置之公告系統-學校營養午餐專區項下,由符合資格廠商依學校招標內容競爭比價。 (二)採購頻率:多數學校採每兩週至一個月不等之招標頻率,以利管控成本。 (三)聯合審查:本府教育局自104學年度起規劃辦理學校午餐廠商基本資料聯合書面審查作業,透過專業營養師協助把關廠商資格,審查通過者由本局公告建議名單,113學年度起再新增「不 良廠商」檢核機制。 三、綜上,本市學校午餐之食材採購現行做法,相較其他縣市可有效控制食材成本、提高品質,讓學生午餐具多樣性,提供豐富營養素,維護學生健康成長,故採尊重各校,以達因地制宜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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