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7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案由
建請市府檢討永康區高速一街及高速二街道路設計,並爭取提高交通罰鍰專用於交通教育與工程改善之比例,以提升用路安全。 
說明
  1. 永康區高速一街與高速二街目前速限訂為50公里,惟該路段實際車道寬敞,容易使駕駛人自然提速,導致多數車輛行駛速度超過速限,形成制度與用路行為之間的落差。
  2. 考量該路段之道路條件與駕駛實務,建請交通局評估提升速限至60公里,以使速限規範更貼近實際路況。
  3. 交通違規裁罰應形成正向循環,相關罰鍰收入應回饋於交通教育推廣及交通工程改善。目前中央曾研議將專款專用比例由現行12%提高至30%,惟相關修法尚未通過;本市交通局每年編列於該項目之預算雖已逾法定比例,但面對交通安全挑戰,投入資源仍有加強空間。
  4. 建請交通局持續向中央爭取制度鬆綁,同時在地方預算上優先配置資源,透過工程與教育雙管齊下,全面提升用路環境與市民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543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檢討永康區高速一街及高速二街道路設計,並爭取提高交通罰鍰專用於交通教育與工程改善之比例,以提升用路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檢討永康區高速一街及高速二街道路設計一節,本府交通局已於115年7月28日邀集相關單位及本府道安顧問辦理現場會勘,考量該路段現況道路條件、實際行車狀況及事故分布情形,經與會人員討論,原則採全段調整速限並同步改善事故熱點路口之方式辦理。目前已完成沿線號誌化路口黃燈及全紅清道時間檢核,後續將配合速限由每小時50公里調整為60公里,同步辦理號誌時制及事故熱點路口交通工程改善,以使速限管制更符合道路實際運作情形,並兼顧交通安全。 二、 另有關提高交通罰鍰專用於交通教育及工程改善比例一節,依現行「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之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百分之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至提撥比例之調整涉及中央法規及整體財源分配制度,本府除依現行規定辦理外,相關交通安全改善仍將依實際道路交通需求配置經費,並就地方執行需求適時向中央反映,以持續透過交通工程、教育宣導及執法等面向改善道路交通安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