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3/05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08028212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本府農業局辦理「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7年盈餘分配」之「安平區及南區蚵架等廢棄物清除開口契約」經費新臺幣180萬元,為因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新臺幣18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編列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第45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7年6月11日港總會字第10701721025號函、本府107年8月2日府交運字第1070835421號函及本府107年9月3日府交運字第107097164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7年盈餘分配款180萬元未及納入108年度總預算。

(二)本計畫為辦理本市安平區及南區淺海牡蠣養殖蚵架等廢棄物清除工作,防止蚵架堆置海岸汙染環境,為市民打造潔淨的海岸空間。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3月5日第37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編列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377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