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4/19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263988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本市辦理100年度「大臺南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經費新台幣1,64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820萬元、市配合82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00年3月3日文貳字第10030044

09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1.依「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墊付款條例第3點第4、6款。

2.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本市辦理100年度「大臺南推動

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經費新台幣1,640萬元整(中央補助820萬元、市配合820萬元),為利時效,報請市議會同意先行墊付新台幣1,640萬元,並於100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三、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4月14日簽奉市長核准,送

請貴會審議,俟後報請市政會議追認。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6/0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6/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733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已核定補助121個社區團隊辦理社造計畫,本府文化局亦已辦理多場研討會與研習課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