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陳秋宏、劉米山、鄭佳欣、林志展、蔡蘇秋金 
案由
市府及教育局應將學生卡申辦業務交付給專業承辦人員,減輕教師行政負擔。 
說明

1、為了推動智慧數位城市,電子票證結合學生卡是立意良善且符合時代趨勢的政策;然而辦卡卻造成教師和學校們莫大的行政負擔。

2、申辦學生卡屬於一卡通公司業務,該公司應派專員協助辦理,而非交由校內註冊組教師。

3、教師的職責及專業是教學,然校內諸多行政業務卻和教學無關,造成教師們莫大的行政業務負擔,不僅降低了教師兼任行政的意願,更導致校方辦學的困難與人事的不安。

 
辦法
市府及教育局應全面檢討,將學生卡申辦業務交付給專業承辦人員,減輕教師行政負擔。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146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17日府教課(二)字第1091513481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應將學生卡申辦業務交付給專業承辦人員,減輕教師行政負擔。」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學校辦理學生卡作業已於109 學年度起調整,國小階段採自由申辦方式,並簡化申辦之行政作業流程,教師僅須協助發放個資同意書 及製卡後發卡。 二、自明年(110 年)起,不再新發學生卡,後續相關配套措施,由本府教育局及民政局著手研議規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