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1/17 
來文字號
府社老字第107012180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社會福利機構及老人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及整建計畫(南區松柏育樂中心耐震補強)」總經費計新臺幣2,205萬9,000萬元整(衛生福利部補助計新臺幣1,100萬元整,本府配合款計新臺幣1,105萬9,000元整),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8日衛授家字第10605016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為配合中央推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之公有社會福利機構及老人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及整建計畫,總經費計新臺幣2,205萬9,000萬元整(衛生福利部補助計新臺幣1,100萬元整,本府配合款計新臺幣1,105萬9,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107年1月17日第323次市政會議通過,先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2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16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