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3/16 
來文字號
府族客字第106029741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客家委員會核定本市「106年度臺南市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計畫」經費新台幣422萬元整乙案(中央核定補助354萬元;市配合款6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預算或107年度預算再行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6年3月2日客會產字第106000304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複依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級次」本市財力分級屬第3級,按「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該會對本府之補助比例為百分之八十四,本案按補助款354萬元比例換算,本府應編列百分之十六之配合款68萬元,總經費計422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106年3月15日第286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預算或107年度預算再行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220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