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0次 臨時會 
類別
會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會務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郭信良、趙昆原、尤榮智、呂維胤、郭鴻儀、林阳乙、洪玉鳳、林燕祝、黃麗招、周麗津、林易瑩、沈震東、吳通龍、李偉智、陳昆和、陳碧玉、Ingay Tali穎艾達利、盧崑福、李中岑、杜素吟、李鎮國、張世賢、王家貞、陳秋萍、陳怡珍、吳禹寰、蔡淑惠、方一峰、蔡秋蘭、蔡旺詮 
案由
「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係臺南市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依臺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所擬訂,前以本會100年8月19日南議法研字第1000011140號令訂定。自發布施行後,曾於101年2月13日、101年10月8日、102年5月22日、103年8月20日及110年11月3日歷經五次修正。
  2. 鑒於議員提案市法規件數日益增加,多須進行公聽會程序,並參照第3條所定各種委員會所置召集人之人數,且經本會第3屆第6次定期會第38次會(110年11月30日)大會決議,爰擬具本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3. 檢附「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條文。
 
辦法
經大會審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一讀日期
2021/12/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無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2/13 
大會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並請儘速發布,俾使法規委員會能於12月22日前再推選1名召集人,以期在本會期完備程序。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14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100012941號 
執行情形
1.本會110.12.15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2997號發布公告,並於110.12.16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3058號函報行政院備查。 2.行政院110.12.28院臺綜字第1100041198號函覆本會:業已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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