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0次 臨時會
- 類別
- 會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會務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郭信良、趙昆原、尤榮智、呂維胤、郭鴻儀、林阳乙、洪玉鳳、林燕祝、黃麗招、周麗津、林易瑩、沈震東、吳通龍、李偉智、陳昆和、陳碧玉、Ingay Tali穎艾達利、盧崑福、李中岑、杜素吟、李鎮國、張世賢、王家貞、陳秋萍、陳怡珍、吳禹寰、蔡淑惠、方一峰、蔡秋蘭、蔡旺詮
- 案由
- 「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係臺南市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依臺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所擬訂,前以本會100年8月19日南議法研字第1000011140號令訂定。自發布施行後,曾於101年2月13日、101年10月8日、102年5月22日、103年8月20日及110年11月3日歷經五次修正。
- 鑒於議員提案市法規件數日益增加,多須進行公聽會程序,並參照第3條所定各種委員會所置召集人之人數,且經本會第3屆第6次定期會第38次會(110年11月30日)大會決議,爰擬具本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 檢附「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條文。
- 辦法
- 經大會審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 一讀日期
- 2021/12/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無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2/13
- 大會決議
- 一、照案通過。 二、並請儘速發布,俾使法規委員會能於12月22日前再推選1名召集人,以期在本會期完備程序。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100012941號
- 執行情形
- 1.本會110.12.15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2997號發布公告,並於110.12.16以南議法研字第1100013058號函報行政院備查。 2.行政院110.12.28院臺綜字第1100041198號函覆本會:業已備查。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