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曾培雅、林燕祝 
案由
為推動尊嚴勞動的概念,請勞工局結合教育局推動於學校教育課程中適度排入勞動教育,使尊嚴勞動的概念與法令概念納入國民教育中。 
說明

一、國民教育課綱中應寫入勞動教育,讓每個人未來將進入職場之學子工作得有尊嚴,也尊重別人的工作價值,認知保障自己勞動權益。

二、使勞資雙方認知老闆、勞工都只是在「角色扮演」,對社會都有貢獻。

三、希望高中職以上的學生每學期透過課程接受勞動教育,而企業裡的員工也可以在每年固定的時數裡,透過參訪、講座等了解勞工權益、利害關係及工作倫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6/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6/2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3000372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3年7月11日以府教安(一)字第1030615156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檢送本府對貴會第1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教育議提7號)「為推動尊嚴勞動的概念,請勞工局結合教育局推動於學校教育課程中適度排入勞動教育,使尊嚴勞動的概念與法令概念納入國民教育中」之書面答覆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貴會103年6月26日南議教育字第1030003725號函辦理。

第1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為推動尊嚴勞動的概念,請勞工局結合教育局推動於學校教育課程中適度排入勞動教育,使尊嚴勞動的概念與法令概念納入國民教育中」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勞動教育精神融入國民教育課程之提議,本府教育局業於督導各國中推動生涯發展教育時,應於課程中融入生涯發展教育分段能力指標,其中不乏對勞動教育之認識及宣導,例如:「認識工作世界的類型及其內涵、瞭解社會發展階段與工作間的關係、瞭解教育及進路選擇與工作間的關係、培養對不同類型工作的態度、瞭解工作對個人的意義及社會的重要性等」。本府教育局將加強相關宣導,並鼓勵各國中於進行生涯發展教育相關課程時融入尊嚴勞動相關議題。 二、另,本府勞工局於課餘時間針對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辦理校園巡迴宣導課程,加以推動尊嚴勞動教育,包含勞動法令之認識,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等主要勞動法規,以確保勞工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及勞動尊嚴暨權益;針對企業員工宣導部分,則以本府勞工局辦理課程,邀請企業員工參與,或由企業開設相關課程邀請本府勞工局進行宣導課程方式,以落實尊嚴勞動之推行。

勞工局: 本府勞工局業已提供教育局有關尊嚴勞動法令課程名稱,例如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以推動尊嚴勞動與保障權益暨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並敘明現行以校園巡迴方式利用課餘時間辦理,日後納入教育課程中,建議先行辦理教師研習勞動法令,再以種子老師方式展開,以利推動尊嚴勞動概念。 教育局: 1.有關勞動教育精神融入國民教育課程之提議,本府教育局業於督導各國中推動生涯發展教育時,應於課程中融入生涯發展教育分段能力指標,其中不乏對勞動教育之認識及宣導,例如:「認識工作世界的類型及其內涵、瞭解社會發展階段與工作間的關係、瞭解教育及進路選擇與工作間的關係、培養對不同類型工作的態度、瞭解工作對個人的意義及社會的重要性等」。本府教育局將加強相關宣導,並鼓勵各國中於進行生涯發展教育相關課程時融入尊嚴勞動相關議題。 2.另,本府勞工局於課餘時間針對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辦理校園巡迴宣導課程,加以推動尊嚴勞動教育,包含勞動法令之認識,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等主要勞動法規,以確保勞工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及勞動尊嚴暨權益;針對企業員工宣導部分,則以本府勞工局辦理課程,邀請企業員工參與,或由企業開設相關課程邀請本府勞工局進行宣導課程方式,以落實尊嚴勞動之推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