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朝來、唐碧娥 
連署人
蔡秋蘭、林燕祝、黃麗招、郭秀珠、蔡旺詮、施重男、陸美祈、莊玉珠、杜素吟、蔡淑惠、洪玉鳳、蔡玉枝、邱莉莉、賴惠員、林志聰、林美燕、李文俊、楊麗玉、王定宇、林全忠、張世賢、林慶鎮、吳通龍、郭國文、李坤煌 
案由
中央進駐本市成立臺江國家公園(內政部)、雲嘉南國家風景區(交通部)、西拉雅國家風景區(交通部)及營建署強行介入的國家濕地,期間並無直接溝通橋梁和監督機制,建請本會成立「臺南市國家公園暨風景區督導小組」,以利市政發展,確保市民權益。 
說明

一、四草、曾文溪口、七股潟湖內政部列為『臺江國家公園』,有國家公園法保護。

二、四草、台17線以西由曾文溪至北門雙春,由交通部進駐成立『雲嘉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在北門區。

三、營建署更強制將四草、曾文溪口頂頭額汕、網仔寮汕、七股潟湖、觀海樓以北、青山漁港出海口以東至台61線及扇形鹽田的海域,列為『國家重要濕地』的保護與爭議。

四、交通部將左鎮、玉井、楠西、大內、南化、六甲、白河等地由『西拉雅國家風景區』進駐。

五、上述由中央直接管轄、保護、建設、開發之相關權責,市府無權和欠缺溝通橋樑,因此,為建立監督溝通機制,促進海洋觀光充分表達民意,更攸關本市西部發展,建請儘速成立

「台南市國家公園暨風景區督導小組」,確保市民權益,以利市政發展。

 
辦法
建請本會成立「臺南市國家公園暨風景區督導小組」,建立監督溝通機制,以利市政發展,確保市民權益。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大會公決。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擇期邀集本會全體議員討論專案小組成員名單。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0001161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101.01.09府觀企字第1000998665號函復: 一、復 貴議會100.12.26南議保安字第1000011617號函。 二、有關保安2號提案「建請議會成立臺南市國家公園暨風景區督導小組」乙案,對市政發展之宏觀建議,本府至為感佩並甚表認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