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9/09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4126587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4年度「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協力推動培育台語家庭計畫-佇遮(家)講台語」總經費200萬元(中央補助款140萬元、市配合款6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文版字第114302170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200萬元(中央補助款140萬元、市配合款60萬元),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案,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9月9日第71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配合國家語言政策之推動,內容包含臺語培力課程、臺語共學互動活動、戲劇演出及臺語家庭獎勵推廣等。為配合中央期程及早啟動專案規畫及行政作業,確保年度執行進度,爰有儘速辦理墊付之必要,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5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0/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0/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