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7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培雅
- 案由
-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打造本市好孕專車計畫。
- 說明
孕婦去醫療院所產檢對每位新生兒及家庭非常重要,現在普遍雙薪家庭,許多孕婦需要自行前往產檢,建請編列預算打造本市好孕專車計畫,目前全台已有7個縣市有相關好孕專車補助。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0575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預算打造本市好孕專車計畫」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友善育兒環境及減輕居家安胎婦女的生活挑戰與孕期壓力,本府自110 年度起開辦全國首創「居家安胎服務補助」創新服務,補助懷孕婦女安胎期間之回診交通費、代辦勞務服務費、家務協助及餐食照顧費與居家護理師訪視費等勞務服務。 二、 本計畫自 112 年起放寬申請資格,由補助懷孕 20 週以上之孕婦擴大至不限懷孕週期之安胎婦女均可申請;另放寬回診交通費補助趟次由20 趟提升為 28 趟次。113 年為促進居家安胎補助計畫之服務使用效益,滿足本市懷孕女性之需求,本局評估民眾實際申請狀況修訂居家安胎補助計畫,修訂個人總補助上限為 1 萬 1,000 元,並取消本計畫之回診交通費、代辦之勞務服務、家務協助及餐食照顧補助次數及上限金額,以滿足居住不同區域(都會型、鄉村型及偏區型)懷孕女性之需求。修正計畫已於本(113)年 5 月 22 日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申請日期並回溯自本(113)年 1 月 1 日,後續將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以提供安胎孕產婦回診交通之支持、家務協助、代辦勞務等服務,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三、因好孕專車涉及整體孕婦衛生產檢事宜,經參考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等直轄市之好孕專車經費估算方式,評估本市建置好孕專車服務預估經費為新臺幣 3,486 萬元整。倘編列預算將涉及整體市政規畫,且排擠其他市政預算編列,後續將視本府年度預算及財源情形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