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9/23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112417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本市112年度「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8,100萬元(中央補助款5,360萬元、市配合款2,74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1年8月9日文計字第111203315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8,100萬元(中央補助款5,360萬元、市配合款2,74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9月20日第5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23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1192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