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3/08/27 
來文字號
臺南市政府 府都規字第1020754942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洪玉鳳、蔡淑惠、陳文科 
案由
建請市府對永康區第一(二王)公墓已遷葬完成部份,儘速規劃使用,避免雜草叢生,影響市容觀瞻。 
說明

一、永康區第一(二王)公墓已遷葬完成部份,永和段387地號原為永康國民運動中心預定地。

二、永康區忠孝段613地號於民國101年第一階段遷葬完成(私有土地部份尚未遷葬)。

三、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已確定無法興建,該已遷葬完成之二筆土地面積將近七公頃,現雜草叢生,現況與遷葬前並無二樣,影響市容觀瞻。

四、忠孝段613地號於永康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園預定地,前已提案可興建三合、五王二里之活動中心,亦可闢建槌球場,供地方槌球隊使用。

 
辦法
建請市府儘速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7/3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擬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8/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8/19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0779號 
執行情形

依據市府函復:一、為推動公墓土地再生,第一(二王)公墓範圍內北側之市有土地已逐步清理完畢,區內之停車場、公園綠地及運動設施等亦由本府相關單位陸續辦理興闢;而公墓及周邊地區(包括原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勘選基址)之整體發展已納入本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除考量部分土地作為體育場用地外,並妥予規劃納骨塔周邊綠化及忠孝路拓寬等問題,研擬可行之開發方式。本案目前蒐集各層面資料中,後續將參酌各方意見審慎規劃。

二、有關 貴會議席旨揭建議事項涉及忠孝段613地號興建三合、五王里活動中心,或闢建為槌球場乙節,亦將納入本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研議;至有關永和段387地號原為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勘選基址,其現況雜草叢生,影響市容觀瞻乙節,將請該土地管理機關妥予處理。

已納入「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研議,並於102年8月2日邀集機關協調會研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