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蔡育輝吳禹寰 
案由
建請市府增加教師校務協助減課數,改善本市在六都中減課數最少的現況,讓教師能專注教學、提升教育品質。 
說明
  1. 台南市教師校務協助減課數為六都最少,導致教師負擔沈重,影響教學準備與輔導學生的時間。
  2. 建請市府增列減課數,合理分配教師工作量,協助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8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增加教師校務協助減課數,改善本市在六都中減課數最少的現況,讓教師能專注教學、提升教育品質」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授課節數補充規定」,有關協辦行政業務之教師,各校得本權責予以減課;另針對各學年度執行本市相關專案計畫學校,如雙語教育中程計畫、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計畫等,亦編列補助各校協助計畫推動之兼職行政人員減授課鐘點費,授權各校經校內課發會同意,自行分配行政減授課人員及節數,以減輕學校人力負擔。 二、此外,本市自114學年度起分階段實施學校部分行政專職化案,具一定規模之國中小,於符合相關規定之前提下,將部分行政組長改由公務人員專職,透過行政專職化之執行,期能改善學校行政職務聘兼人力之困境,紓解教師兼行政壓力,並促進兼行政教師回歸教學,說明如下: (一) 國中班級數13至24班:教務處整併設備組及資訊組,置設備組長1名,由公務人員專任。 (二) 國小班級數25至36班:總務處整併事務組及出納組,置事務組長1名,由公務人員專任。 三、承上,除本市法定之減課規定外,各類專案計畫亦有補助學校減課鐘點費;同時依學校班級規模,逐年辦理行政專職化方案,使教師回歸教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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