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5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 
連署人
陳秋宏、沈家鳳 
案由
建請社會局評估在華德里新建社區活動中心與日照中心多目標使用的可行性,以提供市民休閒聚會及社區活動之用。 
說明

一、現在北區成德里、文成里及華德里在鄰里整併前原本為成德里,而在鄰里整併後分成三里,導致原本的活動中心目前三里共用,民眾活動空間十分不足。

二、同時,鄰近區城如北區、安南區日照中心量能不足,尚待布建之日照中心數較高。

三、爰此,建請社會局評估在華德里新建社區活動中心與日照中心多目標使用的可行性,以提供市民休閒聚會及社區活動之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與民政53號案併案處理,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226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4日府社照字第110159435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評估在華德里新建社區活動中心與日照中心多目標 使用的可行性,以提供市民休閒聚會及社區活動之用。」及「關於華德 里長及里民陳情盼興建北區華德社區活動中心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 速規劃並爭取相關經費,以滿足社區居民對活動中心的期待。」案,敬 答覆如下: 一、本市北區及安南區已完成設立 5 家社區長照機構,截至 110 年 11 月 底籌(設)立中 12 家,另里活動中心新建案 4 處;社會住宅 1 處,共 計 22 家(處)。 二、華德里活動中心新建案,活動空間規劃為 1 樓社區關懷據點、樂齡 教室、里民活動使用;2 樓社區長照機構-日間照顧服務,可滿足該 里民多目標使用可行性。 三、新建案本市已於 110 年 10 月 20 日函送衛生福利部審查,並於 110 年 11 月 16 日於衛生福利部審查會議報告本規劃案;北區公所針對 衛生福利部審查委員所提建議,已完成修正計畫,本府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再次函送修正計畫至衛生福利部審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