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5/12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 115064717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5年度「產業文化性資產推動計畫」-「覓蜜‧找甜頭-推動善化糖廠動態保存建置計畫(第三期)」總經費33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70萬元、市配合款33萬8,000元、自籌款33萬8,000元),其中303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70萬元、市配合款33萬8,000元)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中華民國115年3月27日文資綜字第115300316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同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33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70萬元、市配合款33萬8,000元、所有權人台糖股份有限公司自籌款33萬,8000元),其中303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70萬元、市配合款33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12日第7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善化糖廠是本市唯一尚生產在地蔗糖之處,也是全臺灣僅存兩處仍在製糖的糖廠,極具指標性保存價值,糖廠製糖期及保修期皆是保存重要關鍵,藉由儘速進場拍攝記錄、規劃走讀課程及展示轉譯文資知識,強化糖廠與周邊社區連結與認同,此外糖廠員工年紀大需與時間賽跑,確有緊急執行之必要,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9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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