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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社會局將歸仁文化中心三樓空間規畫為台南市民族管絃樂團排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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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歸仁文化中心三樓目前為市府社會局委外單位「嬰幼兒發展中心」進駐,服務發育遲緩嬰幼兒,建請市府社會局於該單位合約期滿後,另覓新址遷出,以供台南市民族管絃樂團團員練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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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依據市府104年9月8日府社身字第1040889779號函復:
ㄧ、為落實0-6歲身心障礙者及發展遲緩兒童之照顧,原臺南縣政府以公設民營方式,提供歸仁文化中心成立「臺南縣南區嬰幼兒發展中心」,於86年12月4日起正式委託台南縣心智障礙者關顧協進會承辦。
二、目前歸仁嬰幼兒發展中心服務人數日托12人、時段服務15人,合計27人佔本市早療機構服務總人數446人之6.05%,服務對象多居住於永康、歸仁、仁德、關廟、南區、龍崎等地區。
三、經調查目前新豐地區0-6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94人、發展遲緩兒童(含疑似者)497人,共需收托療育人數591人,如歸仁嬰幼兒發展中心撤點,則新豐服務區域無其他日托及早療機構等照顧服務,將造成該地區早期療育、日托及臨托等照顧資源缺乏。
四、本府將積極協助該會尋找適合場所,在尚未尋得可供長期使用之安全新場地前,為照顧0-6歲身心障礙者及發展遲緩兒童,仍將持續執行本委託案之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