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4/01 
來文字號
府工使一字第115033774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本府辦理「115年度原有住宅公寓大廈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計畫」,補助經費為新臺幣588萬2,000元(中央補助529萬4,000元,地方補助58萬8,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3月3日國署住字第115103260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補助計畫經費為新臺幣588萬2,000元(中央補助529萬4,000元,地方補助58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4月1日第7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