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11/21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13238634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增加核定「臺南市學甲區東陽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工程」補助經費新臺幣34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86萬元,市配合款62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10月18日國署工字第113010622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原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核定補助450萬元在案,因於規劃設計階段考量學童上放學路徑,將學校西側步道也納入本案一併改善,以提升學校師生通行安全,國土管理署同意增加補助34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86萬元,市配合款62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1月4日第67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依中央期程規定,需於113年工程發包,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2/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2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1265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