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0/04/30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09052764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09年度充實體育器材設備(資本門)」案經費新臺幣912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785萬元整,市配合款127萬8,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4月14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90013065L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912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785萬元整,市配合款127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109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4月28日第43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1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581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