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6/05/26 
來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05054128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增修「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為利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推行,將「辦理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納入本自治條例適用對象,以查估古蹟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內之土地改良物補償費、遷移費、救濟金及獎勵金,維護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財產權益,爰擬具第二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
  2. 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11日第25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增修條文第二十三條之一(含總說明及條文說明)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6/30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50004526號 
執行情形
一、本府105年7月6日府法規字第1050694674A號令公布條正條文。 二、本府105年7月13日府地用字第1050639956號函請內政部呈轉行政院備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