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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市府研議於本市無外送平台服務地區,當隔離者需採購生活物資及餐飲時之協助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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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雖目前外送平台服務相當方便,但本市仍有許多地區並無此服務,雖可依靠公所協助,但隨隔離者迅速增加,難免無法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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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6月21日1110006292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6月21日府社助字第111079455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市府研議於本市無外送平台服務地區,當隔離者需採購生活物資及餐飲時之協助配套措施。」案,敬答覆如下:
本市送餐措施:
由區公所或衛生局於電話關懷時主動詢問民眾需求,確無親友可協助送餐且無法使用外送者,由各區公所送餐或公所委託在地廠商協助送餐,餐費以民眾自行付費為原則或由區公所預算支應。
(一)居家照護及居家隔離者:
由衛生單位統籌負責。經詢問本市衛生局回覆,倘民眾有提出送餐需求,該局則將需送餐名單交予區公所,請區公所協助送餐。
(二)居家檢疫者:
由衛生單位提供名單給各區公所,由區公所於電話關懷時詢問民眾是否有送餐需求或民眾於電話中主動提出需求。
二、本市生活物資採買措施:
本市經發局及市場處與各市場及民間資源合作,開拓有多元外送、物資採買平台,更與有提供代客服務之平台合作,以達到在地服務隔離者物資或送餐需求,。
(一)外送平台:Uber Eats、foodpanda、買菜幫、台南便利送、台南小短腿(代客服務)、招財貓歡樂送(代客服務)等。
(二)賣場超商:全聯線上購、家樂福線上購物、大潤發網路購物、COSTCO、全家超商及7-11超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