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5 
來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5074299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既有住宅耐震安檢評估」經費新臺幣8,250萬元整一案(全部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5年6月27日台內營字第105080882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新台幣8,250萬元整。

(二)內政部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既有住宅耐震安檢評估,補助案件計5,400件初步評估、120件詳細評估(以「棟」為單位),含業務推動費初步評估每棟500元,詳細評估每棟5,000元,以初步評估最高補助每棟8,000元計及詳細評估每棟補助最高上限30萬元計,其補助費用為新台幣8,250萬元整。

(三)依核定函說明三略以:「經本部核定之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並納入預算方式辦理,相關補助作業需於105年度完成,補助款如有賸餘,應依作要要點第十一點規定繳回財政部。」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13日第25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609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