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2/02 
來文字號
府社照字第102108517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本市「102年度長期照顧整合第二期計畫居家服務增撥經費」新臺幣3,072萬元整(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2年11月5日部授家字第102085066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3,072萬元整,本市所需配合款由102年度原預算支應,不再另行編列。為爭取時效,先行提請貴會審議,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1月26日第13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1091號 
執行情形
相關業務執行完畢,辦理核銷中,本年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