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8/21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131068426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113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新臺幣4億7,236萬3,000元(地方配合款3億2,838萬9,000元、補償費中央補助款1億4,397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3年7月2日台內國字第113080682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113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本府原預算編列9億6,128萬3,000元(地方配合款8億9,113萬1,000元、補償費中央補助款7,015萬2,000元),後續配合旨揭計畫案件之用地補償及工程進度調整,經內政部113年度第二次修正預算核定39億661萬8,259元,其中地方配合款調整為12億1,951萬9,884元,補償費部分中央補助款為2億1,412萬5,750元,爰此配合本次修正增加新臺幣4億7,236萬3,000元(地方配合款3億2,838萬9,000元、補償費中央補助款1億4,397萬4,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7月30日第65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各案件113年度執行需求提送墊付款案,配合支應各核定案件地方配合款及中央補助款,以利今年度各核定案件工程執行及用地取得。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9/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0/2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0/2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1/0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934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