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賴惠員、王峻潭、陳怡珍、蔡育輝、邱莉莉
- 案由
- 安平區十二軍伕墓列為市定古蹟後,請市府妥為規劃並列為景點,打造成『墓阿埔也敢去』。
- 說明
一、安平區十二軍伕墓於安平明清墓群中,為臺灣開台前後先人埋骨之所,也是珍貴之歷史印記,為教育後代臺灣人之場所。
二、管理、保留、解說應是在市府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後應為之事。
三、推廣探索才能了解過去先民足跡。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5/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831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6.12府文資處字第1070639121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安平區十二軍伕墓列為市定古蹟後,請市府妥為規劃並列為景點,打造成『墓阿埔也敢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貴會於第2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辦理。 二、本案經107年5月29日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07年度第2次會議審議,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但持續列冊追蹤。 三、惟軍伕墓所在位置俗稱湯匙山,自荷蘭時期以來即是重要的歷史場域,發生過諸多歷史事件,且歷代作為公墓以來,墳墓不斷堆疊,形成特殊人造景觀,未來本府將朝向研議登錄史蹟或文化景觀進行整體保存之方向辦理。
一、107年6月12日府文資處字第1070639121號函復。 二、辦理情形: (一)本案經107年5月29日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07年度第2次會議審議,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二)惟軍伕墓所在位置俗稱湯匙山,自荷蘭時期以來即是重要的歷史場域,發生過諸多歷史事件,且歷代作為公墓以來,墳墓不斷堆疊,形成特殊人造景觀,未來本府將朝向研議登錄史蹟或文化景觀進行整體保存之方向辦理。 三、可行性評估研議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