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偉智
- 案由
- 建請市府規劃改善善化區蓮潭里LM特區人行道設置,此人行道未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闢設,應儘速完成步道修建,維護行人通行權益。
- 說明
- 善化區蓮潭里-LM特區人行步道寛度未道標準,另通道中央又因樹穴設計二側僅餘65公分,行人無法安全通行,使用嬰兒車與無障礙器具更無法通過,需繞行馬路,人車爭道險象環生,建請儘速改善。
- 本特區既有人行道,舖面嚴重受損,塌陷嚴重,建請全面清查、修舖平整,供行人安全通行。
- 註:「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規定如下:一、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通量決定,其供人行之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但道路寬度十二公尺以下者,其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如受限於道路現況,經該管主管機關同意者,其淨寬不得小於零點九公尺。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4-3定工務議提1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5/23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5/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6/05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387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規劃改善善化區蓮潭里LM特區人行道設置,此人行道未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闢設,應儘速完成步道修建,維護行人通行權益。』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本府工務局已於113年4月23日會同議員服務處及區公所現勘完成,本府工務局已補助經費改善蓮潭路、善新大道、善新西路及陽光大道等路段人行道改善。 另有關人行道寬度因含植栽空間不足及路燈佔用通行,區公所業已列入LM區各路段調查統計共約284處,路樹影響區分基地未開發共112處,基地已開發共78處,合計共190處;路燈影響區分基地未開發共50處,基地已開發共44處,合計共94處,概估改善經費約710萬元。 本府工務局業已於113年5月31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決議LM區將區分兩年度辦理改善,第一階段為龍目井路、蓮潭南街及陽光三路;第二階段為蓮潭路、蓮潭北一街、蓮潭北三街、陽光北一路及善新西路,將請公所分年提報本府工務局公園科配合辦理補助改善,並另由本府工務局公園科協尋路樹遷移位置,且請善化區公所於設計完成後辦理地方說明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