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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怡珍、周奕齊、陳皇宇、林冠維、Ingay Tali 穎艾達利、曾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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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規劃改善善化區蓮潭里LM特區人行道設置,此人行道未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闢設,應儘速完成步道修建,維護行人通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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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規劃改善善化區蓮潭里LM特區人行道設置,此人行道未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闢設,應儘速完成步道修建,維護行人通行權益。』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本府工務局已於113年4月23日會同議員服務處及區公所現勘完成,本府工務局已補助經費改善蓮潭路、善新大道、善新西路及陽光大道等路段人行道改善。
另有關人行道寬度因含植栽空間不足及路燈佔用通行,區公所業已列入LM區各路段調查統計共約284處,路樹影響區分基地未開發共112處,基地已開發共78處,合計共190處;路燈影響區分基地未開發共50處,基地已開發共44處,合計共94處,概估改善經費約710萬元。
本府工務局業已於113年5月31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決議LM區將區分兩年度辦理改善,第一階段為龍目井路、蓮潭南街及陽光三路;第二階段為蓮潭路、蓮潭北一街、蓮潭北三街、陽光北一路及善新西路,將請公所分年提報本府工務局公園科配合辦理補助改善,並另由本府工務局公園科協尋路樹遷移位置,且請善化區公所於設計完成後辦理地方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