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4/13
- 來文字號
- 府經能字第 105038646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核定本市105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101-105年)-臺南市東山區南勢里供水延管工程(大洋-冷水坑)」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經費1,879萬元(全額中央補助)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5年4月7日經水源字第1051503011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核定計畫總經費1,879萬元,全額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13日第24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5965號
- 執行情形
- 一、臺南市議會105年8月30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5965號函同意墊付在案。 二、「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101-105年)」105年度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第2次核定新臺幣(下同)1,879萬元。 三、財政部國庫署105年8月3日台庫劃字第1050012080號函請臺灣銀行將本案第1階段經費939萬5,000元匯入本府市庫,本府於105年8月31日撥付臺灣自來水(股)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施作本案工程,於105年12月14日發包,預計106年5月31日完工,受益戶數31戶。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