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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周奕齊、陳昆和、Ingay Tali 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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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楠西區多處排水年久蝕溝失修,造成良田淹沒莊稼流失,應積極養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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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楠西區多處排水年久蝕溝失修,造成良田淹沒莊稼流失,應積極養護治理。」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相當重視楠西區野溪及排水溝整治,111年度已就災害急迫案件辦理6 件野溪及排水溝整治工程,總計投入經費1,083萬元,112年度並就災害急迫案件辦理3件野溪及排水溝整治工程,總計投入經費729萬元。
二、本次提案共11件工程:
(一) 楠西里埔尾段675地號旁排水改善工程。
(二) 楠西里楠西野溪改善工程。
(三) 楠西區玄空法寺後15-30地號旁排水改善工程。
(四) 鹿田里702地號福德廟野溪整治工程。
(五) 密枝里密枝段66-13地號旁排水改善工程。
(六) 鹿田里保生段709地號野溪排水改善二期工程。
(七) 鹿田里鹿陶洋野溪改善工程。
(八) 鹿田里保生段233地號旁野溪護岸改善工程。
(九) 鹿田里新鹿田段539及540地號護岸改善工程。
(十) 鹿田里新鹿田段269及270地號排水改善工程。
(十一) 楠西區楠西段22-4地號護岸改善工程。
三、前開項次(二)「楠西里楠西野溪改善工程(更名為:楠西區楠西里永興段18地號旁排水改善工程)」本府業於112年3月31日府水養字第1120404716號核定 3,000,000元並委由公所辦理;其餘10件工程本府已就工程經勘查屬野溪及排水未經過整治有局部些微沖蝕現象,現況植生良好,坡面尚屬穩定,將先行錄案統籌納入年度預算排定優先順序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