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4/27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11055374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補助「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二次競爭型補助計畫,經費新臺幣6億104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4億9,285萬1,000元,市配合款1億819萬3,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1年4月11日台內營字第111080657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第二次競爭型補助計畫核定補助經費新臺幣6億104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約82%4億9,285萬1,000元,市配合款約18%1億819萬3,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4月26日第53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6/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30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本案道路施作路段施工單位,夜間需設置爆閃燈。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12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1000753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