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 
連署人
陳怡珍、盧崑福、李宗翰、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為活化國小(文小二預定地)公有設施使用(關廟區北勢里與新埔里之間),修正健康步道干擾,請教育局催生公設槌球場再利用。 
說明

一、位於關廟區北勢里與新埔里之間,五甲國小預定地(文小二)內,建有一座槌球場,市府花費百萬完竣,經地方人士反映:該球場因四周無施設圍籬,導致槌球跑到場外,無法作為比賽及練習多用途使用。

二、槌球場上下側(南北向)設有健康步道,使用健康步道之人員,必經槌球場內,影響老人家槌球練習與比賽,為避免雙方使用者互擾,修正健康步道方向,刻不容緩。

三、有關文小二國小預定地,隸屬五甲國小,目前由關廟區公所代管,由新埔里與北勢里認養,為發揮槌球場最大使用效率,提供里民休閒使用空間,建請教育局編列預算重新規劃設計,以符實需。

 
辦法
詳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137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月5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91545881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為活化國小(文小二預定地)公有設施使用(關廟區北勢里與新埔里之間),修正健康步道干擾,請教育局催生公設槌球場再利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關廟區文小二預定地內槌球場設施,目前土地管理機關為五甲國小,由關廟區公所代管當中,經本府教育局(體育處)於109年12月29日會勘,案地槌球場現況係為共融性之運動設施,為槌球場與步道結合,提供當地民眾多元化的運動空間。 二、為減少使用槌球場球友及步道散步民眾之相互干擾,本府預計於110年1月底前安排第2次會勘,並綜合考量槌球場使用率,評估將槌球場側移及增加圍籬之可能性,再行請關廟區公所另提報計畫書至本府教育局(體育處)轉向體育署申請補助經費。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