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4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趙昆原 
連署人
吳禹寰、呂維胤、郭鴻儀、許又仁、周麗津、林燕祝、Ingay Tali穎艾達利、蔡育輝 
案由
安全有尊嚴的如廁是每個人的需求與權利,建請無障礙廁所普遍設置照護床,讓使用者有尊嚴、安全如廁,更減輕照顧者的負擔。 
說明

一、臺南市人口老年化,尤以溪北地區。雖然目前大部分的公共場所都有無障礙廁所,惟目前的無障礙廁所裡大多只有提供幼兒使用的尿布台,卻沒有照護床,對於重度障礙的大孩子、成人或老人來說會相當不便。因為許多家長帶身障孩子或老人外出時,由於孩子和老年人無法站立,故在使用無障礙廁所時非常艱辛和危險。

二、故此,照護床應被列為高齡化社會無障礙設施中的重要項目。建請市府團隊評估照護床的設置,可先從各級醫療院所的無障礙廁所以及學校無障礙廁所開始,再朝向各公共場所、社區公園、公務機關的無障礙廁所內逐步增加設置。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2/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7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22日府環清字第1090098372號函復如下: 「安全有尊嚴的如廁是每個人的需求與權利,建請無障礙廁所普遍設置照護床,讓使用者有尊嚴、安全如廁,更減輕照顧者的負擔」1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環保局業於108年11月19日召集市府局處、區公所等機關辦理公廁改善補助說明會,並於會議中建議各機關申請無障礙廁所修繕時,可規劃增設照護床提供身障者使用,本局將優先提報環保署補助。 二、有關貴席建議「照護床之設置可先從各級醫療院所及學校無障礙廁開始」1案,本府業於109年01月14日函文本府衛生局及教育局轉知所屬機關評估於無障礙廁所內增設照護床,增設費用可提送本府環保局轉環保署申請補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