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國文
- 連署人
- 邱莉莉、賴惠員
- 案由
- 建請市府推動學校游泳池設施資源共享,對外開放供民眾使用。
- 說明
一、臺南市市立國小、國中及高中學校總計20校有游泳池設施,其中13所學校泳池設施對外開放,7所未開放提供社區民眾使用。
二、基於公共資源共享原則,市府應要求學校游泳池開放,提供社區民眾使用,俾利於充分發揮校園設施之功能。
- 辦法
一、市立學校游泳池於非上課期間,如平日晚間、假日、寒暑假期間開放民眾使用。
二、參照已開放游泳池設施之學校其收費標準,酌收門票費用。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6/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6/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59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1.6.25.府教體字第1010510641號函復: 一、依據 貴會101年6月13日南議教育字第1010010596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市所屬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本府業訂定「臺南市立各級學校游泳池使用管理辦法」,依該辦法第二條規定:「游泳池除供學生上課使用外,在不影響教學及安全維護管理情形下應對外開放,提供社區內民眾從事游泳運動 ;其開放時間由學校視實際情形決定,並對外公告。」爰請學校依規定辦理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