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5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張世賢、李鎮國、周麗津、方一峰、林阳乙、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研議委由農會辦理農業相關用途機械的租用事宜,以減輕農家金錢花費及存放空間不足的壓力。 
說明

一、本處依市民反映意見辦理。

二、農家因生產過程中所需,常得添購各項機具,雖然政府多有補助,惟農家本身亦得有所付出。而有些機具雖然必須用到,但如碎枝機等卻非日常所需,農家若得樣樣都添購,既增加經濟負擔,機具存放更是大佔空間,若能改向農會等處租用,收取使用費,政府亦能省下可觀的補助費,實為兩利。

 
辦法
經大會審議通過後送市府研議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2/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9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26日府農輔字第1081485096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研議委由農會辦理農業相關用途機械的租用事宜,以減輕農家金錢花費及存放空間不足的壓力」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陸續輔導及協助本轄農會引進農業機械化生產,如:東山區咖啡光選機、將軍區農會新型蘆筍選別機及將軍、安定、善化及西港區農會改良乘坐式胡麻割捆機,以節省農業勞動力,增加農業工作效率。另本轄農會亦協助農民申請各式農機補助。未來亦將視本市各區農產業需求,持續輔導農會,協助降低農產業機械需求。 二、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