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3/29 
來文字號
府經處場工字110041851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核定本市「109年度臺南市新市、開元、善化、文華、崇德、仁德及新營市一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補強工程規劃設計申請計畫」經費新臺幣754萬9千元(中央補助款420萬5千元、市配合款334萬4千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9年12月16日及109年11月30日經授中字第10930125660號及109301177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新臺754萬9千元整(中央補助款420萬5千元、市配合款334萬4千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3月16日第48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4/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569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