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 
連署人
蔡麗青、李宗翰、陳皇宇、鄭佳欣 
案由
建請財稅局加緊媒合辦公廳舍使用規劃。 
說明

有鑑於現下許多辦公廳舍(第五分局實踐派出所及建國里活動中心...)年久失修,導致毁壞不堪,因及早

媒合及規劃後續廳舍使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515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財稅局加緊媒合辦公廳舍使用規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北區實踐派出所前經本府社會局辦理耐震補強在案,原規劃辦理社區式身障服務據點使用,後社會局已無使用需求,由本府財政稅務局持續媒合各機關規劃使用。 二、 中西區建國里活動中心已由本府社會局規劃,1 樓設置身障社區日間作業設施、2 樓設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3 樓設置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目前辦理整修工程,已於 113 年 5 月 15 日開工,預計 113 年 10 月完工後再辦理室內裝修。 三、 本府財政稅務局(以下簡稱財稅局)依「臺南市市有閒置與低度利用房地清查及處理要點」第三點規定,請各機關應每年清查經管房地並作成紀錄,屬閒置房地或低度利用房地者,應每半年填報清冊送財稅局 列管,財稅局將清查結果公告於網站,同時也將各房地標的建置google 地圖連結,俾利各機關評估使用需求,加速媒合利用。財稅局並依上述要點第六點規定,將視列管房地活化情形提報府層召開「市有土地及建物利用規劃專案小組」會議,滾動式檢討管理。 四、 承蒙貴會暨議座對市政建設之關切,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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