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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邱莉莉、林志展、王宣貿、蔡育輝、林依婷、許至椿、蔡筱薇、郭鴻儀、林美燕、李啓維、曾之婕、吳通龍、林冠維、周奕齊、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李宗翰、方一峰、朱正軒、周麗津、陳皇宇、李鎮國、林燕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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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盡速擬定公墓變公園後,需增加設備或改造的完善補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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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市府遷墓後興建公園,公墓變公園大幅改造了城市景觀,也讓民眾有更多的休憩空間,這是市府的美意,但公園要增加設備或是改造時,卻因地目是墓,遲遲沒有補助的方案與局處,建請市府擬定完善的補助方案,莫讓美意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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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3年12月23日1130012575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盡速擬定公墓變公園後,需增加設備或改造的完善補助方案」案,敬答覆如下:
1、 公墓遷葬及土地活化作業,除協同各相關單位依地方實際需求尋求共識,同時配合各項地理人文環境因素來規劃,俾利土地做最有效之利用及活化,如涉及用地變更部分仍應研擬相關計畫。
2、 有關歸仁區歸南公園用地都市計畫變更及維護管理一案,本府業於113年11月15日由方秘書長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商會議,請歸仁區公所提報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為公園用地,尚未完成變更程序前,環境維護經費由民政局協助,設施修繕增設經費由工務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