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12/29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三字第105131897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5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4年(104-107)計畫-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經費增加8,000萬元(中央補助款7,955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44萬5,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12月16日內授營道字第1050817505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第三次修正預算調列補償費1億1,000萬元,前經本市議會於105年12月14日南議工務字第1050008477號函同意墊付3,000萬元,故需再墊付8,000萬元(中央補助款7,955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44萬5,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2月28日第27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1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224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