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7/24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0861745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補助本府社會局辦理「臺南市擴增地方輔具中心服務量能計畫」經費新臺幣347萬2,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5月20日社家障第1080700525K號函及108年6月17日社家障字第108001093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旨揭計畫該署第一次核定補助新臺幣451萬4,000元整,需編列配合款20%,新臺幣70萬9,000元;第二次核定補助新臺幣251萬3,000元整(不需編列配合款)。二項計畫共計新臺幣773萬6,000元整;查本局業於108年度單位預算編列426萬4,000元整,(補助款新臺幣341萬1,000元整,市配款新臺幣85萬3,000元整),預算編列尚不足新臺幣347萬2,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108年7月17日第39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1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775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