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國文 
連署人
王峻潭、邱莉莉、林志聰、賴惠員、莊玉珠 
案由
建請修正台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之審查要項第二---(一)---七(加油(氣)站設置規定事項)。 
說明

一、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設置、擴充公墓,應距離貯藏或製造爆炸物或其他易燃之氣體、油料等之場所五百公尺以上。

二、台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項第二-(一)-七規定公用事業設施加油(氣)站之申請基地邊緣,應距離公墓及其它殯葬設施五百公尺以上。

三、上述之規定乃依循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於101年11月28日增訂審查要項公告實施後,隨之修訂土地使用審查要點。

四、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之規定,其規範的主體為「公墓」非「易燃氣體、油料場所」,而台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項,卻以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為依據,限制設置加油(氣)站之基地要項,乃倒果為因,且經查其他縣市之相關辦法或審查要點,皆無此規定。

 
辦法
修訂台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項第二項:加油(氣)站設置之申請基地邊緣,應距離公墓及其它殯葬設施五百公尺以上之規定。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132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2年12月25日府都字第1021162781號函復: 一、依據貴會102年12月13日南議工務字第1020011322號函檢 送貴會第1屆第6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內容(工務第116號案) 辦理。 二、旨揭法規係於101年11月28日令頒實施,貴會建議修正加 油(氣)站設置之申請基地邊緣,應距離公墓及其他殯葬設 施500公尺以上一節,本局先行錄案,後續納入修法研議事 項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