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陳秋宏、沈震東 
案由
建請修正《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八條,應提供一定比例之興建戶數優先出租予本市原住民。 
說明

一、按現行《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八條:「社會住宅應依本法規定提供一定比例之興建戶數優先出租予本法第四條所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申請承租社會住宅數量超過既定提供數量時,主管機關得考量實際需求優先提供。」之內容,僅泛稱特殊情形或身份,並未明訂應提供一定比例予本市原住民族。

二、惟查,內政部業已公佈施行之《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5條規定:「本部興辦之社會住宅,至少應按社會住宅所在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族地區外原住民人口數所占全國原住民總人口數之比例,分配並保障原住民入住社會住宅。但不得低於原住民族人口數占全國總人口數比例。」

三、為貫徹社會住宅政策意旨及中央內政部相關法規,援建請研議修正《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8條內容,俾符合《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條規定之「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給予保障及協助」,以確保本市原住民族人之法定權益。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19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759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0月14日府都更字第1081175064號函復: 一、有關 貴會決議修正「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案,本府都市發展局現正研擬修法中。 二、貴議會關心市政建設,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