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林燕祝、曾培雅、洪玉鳳、盧崑福、王家貞、李坤煌、李中岑、郭秀珠、蔡淑惠、謝財旺、林阳乙、杜素吟、許至椿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府參照高雄市,辦理65歲以上市民免繳健保費的補助,讓臺南市民感受市府德澤,跟上其他直轄市的小小幸福。 
說明
高雄市滿65歲老人每月659元健保費都由高雄市政府補助,臺南市沒有道理不能做,請市政府能寬列預算並詳實精算,若目前無法全面發放,也請能制定排富條款,先針對弱勢家庭、困苦家庭進行補助,以減輕家庭負擔,讓市民有一點點小確幸。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一、本案併民政5號案(杜素吟、梁順發、蔡秋蘭、許至椿等議員提案)。 二、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9/0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4833號 
執行情形
依據市府104年9月3日府社老字第1040876886號函復: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1億7,508萬左右(本市約24萬1,998個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三、一般戶老人健保費補助,應由中央統一辦理,或待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本市財政改善後,再行研議,目前經費仍以老人實際需要的照顧為主。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