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 來文日期
- 2021/05/20
- 來文字號
- 1100004115
- 提案單位/人
- 連署人
- 案由
- 謹請臺南市議會重新審核檢討農委會公布「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第34區:臺南市北門區(溪底寮段三寮小段),以北門區蘆竹溝社區以南、台61線以西、將軍溪出海口以東地區,面積20公頃光電場址,並請業者於該區暫停施工,視後續調查審核結果再行後續處置。
- 說明
請願所基之事實理由:
一、緊鄰蘆竹溝一百餘戶社區,與社區民宅零距離(如附件1),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品質,以109年為例太陽能光電火災頻傳,若一但發生火警如109年9月16日七股光電廠火警恐釀蘆竹溝社區人命傷亡、財產損失(如附件2)。
二、另依據美國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ofMaryland)的研究團隊宣稱他們的研究結果顯示太陽能發電廠可引發熱島效應(UrbanHeatIslandEffect)研究報告已發佈在《ScientificReports》期刊上,由馬里蘭大學農業與自然資源學院副教授MitchellPavao-Zuckerman帶領的研究團隊表示,他們透過三種不同的沙漠生態系統,驗證太陽能系統所
生的熱島效應;當中包括天然沙漠生態系統、由建築物環繞的傳統停車場、以及光伏發電站研究結果顯示,相比附近的荒地,太陽能發電站周圍的溫度高出3至4度(如附件3。)熱島效應下台灣夏天吹南風,將把南邊光電板熱氣吹往蘆竹溝社區,蘆竹溝地名以後改成”烘爐溝“試問議長及各位議員、審查專委們您們願意住在這種環境嗎(如附件4)?請疼惜我們這些弱勢無助的漁民救救我們。
三、經查詢全中華民國境内及全世界各國,無大規模5公頃以上光電案是緊鄰著住宅區,蘆竹溝社區未來數十年要與此大片光電板日夜緊鄰而居,長期下來對人體之危害、對住宅社區環境之衝擊無相關數據顯示為無害,蘆竹溝居民不是中華民國三等公民也不願成為白老鼠當實驗對象。
四、本光電開發案從事前規劃選址,相關政府單位、業者事前都沒在當地蘆竹溝辦理公聽會,在當地蘆竹溝辦理公聽會,當地村民毫無所悉緊鄰住宅旁即將開發大型光電案,甚至開發業者要辦理施工前說明會仍選擇在5公里遠文山里二重港進行說明,若程序完全合法業者為何偷
偷摸摸不敢面對當地居民,且台南市議會於108年12月10宣布台61以西暫時停止光電案申請,為何台南市政府仍於109年3月2日核發工作許可證給業者?是否有作業瑕疵,請台南市議會秉持民意優先,調出本案所有申請文件進行審查是否有瑕疵或不合規定之處。
五、本案不只與住宅區零距離,還緊鄰將軍溪出海口、北門濕地、牡蠣重要養殖區,為當地三光里慈安里傳統近海漁場、生態豐富,漁產豐饒,卻因國家政策政策匆促、業者申請過程草率竟無任何環境與社會檢核,希望亡羊補牢請業者停工來做相關檢核動作。
六、依據台南市政府所公佈規範有3點如下說明:
(一)生存權:蘆竹溝世代以近海捕鱼、養蚵為生,在未有相關單位承諾日後該水域不會汙染,也没提出任何擔保,若遭受污染全部居民的生存權被剝奪,且已有當地蚵商大盤放話,若該區域光電板進駐將不再来本地收有汙染疑慮之蚵,叫當地漁民日後何以生存下去。
(二)生態:蘆竹溝潟湖北門區特有生態保育區,潟湖漁產種類眾多,更是居民賴以為生的海域。
(三)意願權:台南市政府與光電業者並未和地方事前說明協調致地方居民不同意在蘆竹溝聚落旁設置太陽能工程。
七、泓德能源公司曾於110年3月2日以與太陽能施工無關、純粹捐獻香油錢名義捐獻蘆竹溝西天宮50萬、蘆竹溝玄龍宮20萬,對外卻自稱為地方回饋金、在地居民已同意施工,兩面手法讓蘆竹溝在地居民無法認同,並於110年5月7日全數歸還其款項。
八、原訂於110年5月8日召開協調會該日臺南市政府、業者皆未派代表到場,當場由主持人陳昆和議員宣布改為座談會。
重要單位皆未出席,台南市政府經發局能源科公佈之機關新聞內容指出【··由於案場鄰近聚落,市府除嚴加把關開發業者須依規定設置1.5公尺隔離綠帶,亦呼籲業者依地方提出之協商意見,再向内推縮並於邊界處設置景觀綠籬(耐鹽植物、格柵或植栽),減緩社區景觀衝撃。⋯】,台南市政府經發局能源科公然偽造公布已與當地居民協議內容,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圖利偏袒廠商之嫌是否請議會一併檢討(本自救會有全程錄音錄影可提供)。
九、蘆竹溝居民已因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損害憲法賦予人民居住權、生存權之權益,以上本自救會依據請願法第2條: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
十、檢附本案居民反對該地興建大型光電聯署書。
- 辦法
願望:該區光電案緊鄰蘆竹溝社區、將軍溪出海口、濕地、牡蠣養殖區、生態熱點區域,在此懇請台南市議會能發揮民意機關監督力量主持正義,先請業者暫時停工等待調查及實施環境與社會檢核,若調查及檢核結果該地不適合大型光電案開發則輔導業者退場,讓業者及當地居民有雙赢局面,蘆竹溝居民將感激政府德政。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8/06
- 審查意見
- 送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19
- 大會決議
- 一、請市府就請願事項查明及研辦,並將辦理結果函覆請願人與本會(包含不利耕作區當時之審查報告及意見),送下次臨時會討論。 二、下次臨時會針對蘆竹溝請願事項進行專案報告。 三、另請市府建議中央主管機關召開會議,邀集主辦單位、開發業者、地方居民進行等三方進行溝通,釐清相關疑慮並解決爭議,以利綠能政策推動及民眾權益保障,創造共贏局面。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7137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
-
經發局回覆資料.pdf
農業局回覆資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