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8/17 
來文字號
府原綜字第 1100989797 號 
連署人
 
案由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核定補助「110年度原住民族文化館改善計畫(第2階段)」經費新臺幣37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資本門),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部分經費新臺幣22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110年7月26日原民發文字第1100004792號函;兼110年6月22日原民發文字第11000042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第45點第2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核定補助資本門37萬5,000元整,其中本府已納編中央補助款15萬元整,餘22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未及納入本(110)年度預算,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8月16日第50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9/1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816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