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 
連署人
劉米山、李偉智、黃麗招、李宗翰、陳秋宏、沈家鳳、林易瑩 
案由
建請市府提撥預算,補助本市舊有市區列管之轄內狹小巷弄建置巷弄滅火器,提升防火及緊急救災效能。 
說明
  1. 本市開發甚早,消防局按消防車輛救災動線及所需活動空間列管狹小巷弄,截至110年底止計1,573處,為六都最多,更較六都平均列管764處高出1倍,顯見狹小巷弄防火之重要性。
  2. 建請市府提撥預算,參考各縣市辦法,設置於列管狹小巷弄,設置公設滅火器,提升防災救災效能。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8/2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8/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9/0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001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撥預算,補助本市舊有市區列管之轄內狹小巷弄建置巷弄滅火器,提升防火及緊急救災效能」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本府消防局「111年強化火災搶救效能實施計畫」狹小巷道列管共1616處,若於轄內狹小巷弄建置滅火器,其數量眾多故管理及維護不易,又因滅火藥劑皆有使用年限,後續定期更換藥劑之預算費用龐大,本府消防局經費將無法支應。 二、有關轄內狹小巷弄建置滅火器,經查其他縣市亦無相關案例,爰在業務執行及預算編列上應另做評估。 三、由於本府消防局甚為重視狹小巷道防火及救災效能,爰編列預算採購消防小型水箱車及消防救災機車,並針對狹小巷道搶救不易地區進行「紅、黃、藍區」列管、辦理現場踏勘及搶救演練、並製作火災搶救計畫及甲種搶救圖資,供出勤指揮官及同仁第一時間了解災害地點及周邊道路資訊,預作災害搶救人車部署腹案,以便抵達災害現場時能立即展開搶救作業,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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