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10/06 
來文字號
府社工字第 1051041584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市辦理105年度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計畫案,增撥補助款新臺幣52萬7,000元整,市配合款新臺幣79萬1,000元整,共計新臺幣131萬8,000元整,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5月18日衛部救字第10513613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政府施政需用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中央增撥補助款為新臺幣52萬7,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79萬1,000元整,共計新臺幣131萬8,000元整。

(二)本市105年度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計畫,係衛生福利部依「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方案」核定本市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以建立友善之執業環境,達成社工人員專職久任。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9月21日第26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0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852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