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10/06
- 來文字號
- 府社工字第 1051041584 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市辦理105年度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計畫案,增撥補助款新臺幣52萬7,000元整,市配合款新臺幣79萬1,000元整,共計新臺幣131萬8,000元整,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5月18日衛部救字第10513613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政府施政需用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中央增撥補助款為新臺幣52萬7,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79萬1,000元整,共計新臺幣131萬8,000元整。
(二)本市105年度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計畫,係衛生福利部依「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方案」核定本市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以建立友善之執業環境,達成社工人員專職久任。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9月21日第26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12/07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12/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852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