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案由
請規劃爭取於灣裡、喜樹地區設置醫院。 
說明
  1. 市長黃偉哲多次承諾「只要有土地就可以做」,但已經歷多年,地政局已完成公辦重劃,共有4筆規模2.5公頃以上,符合設置醫院之基本條件之土地。
  2. 故請市府針對地政局重劃之4筆符合設置醫院之土地進行規劃,在該區設置醫院,以利當地民眾就醫。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5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規劃爭取於灣裡、喜樹地區設置醫院」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重視南區整體發展及醫療服務需求,配合地方發展規劃,由地政局辦理喜樹灣裡市地重劃,已於115年5月7日完成重劃登記,並規劃喜樹、灣裡地段共6個使用分區供後續整體開發評估參考,作為未來各項公共建設整體評估之基礎。 二、醫院籌設涉及人口結構、醫療需求、醫療人力、市場可行性、交通條件、土地使用及財務效益等多面向因素,須審慎評估其公益性、必要性及永續經營可行性。本府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循序辦理前置作業及預評估,以確保後續規劃符合地方需求及公共利益。 三、為廣納各界意見,本府將於辦理預評估前召開座談會,邀請地方民意代表、里長、在地居民、醫療院所、醫事團體、相關利害關係人、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共同參與,充分蒐集地方需求、醫療專業及發展建議,凝聚各界共識,並作為後續辦理預評估及整體規劃的重要依據,以審慎推動後續相關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