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8/08/30 
來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070978429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為期法令規定順應時代變遷,嗣經教育部發布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其對於章名編排較符合管理程序之邏輯,並審酌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消費爭議事件頻仍,為落實保障補習班學生學習安全,並以更優於準則之規定,將各階段退費比例提高,爰擬具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2. 本案業經本府107年8月29日第3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3. 檢附「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自治條例各1份。
 
辦法
提請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布之。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草案總說明修正要點第十、九、十、十一點,修正為第九、 十、十一、十二點。 二、修正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70008225號 
執行情形
本案已於107年12月19日公布實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