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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協助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與北區主要計畫邊界調整,以利民政局規劃永康區西橋里活動中心用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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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永康區西橋里多年來苦無自己的活動中心,近期從都市計畫中尋得一塊公9公園用地可供利用,但仍需都市計畫相關流程變更,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協助儘速完成,以利後續活動中心之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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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協助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與北區主要計畫邊界調整,以利民政局規劃永康區西橋里活動中心用地取得」案,敬答覆如下:
一、因應柴頭港溪整治後新生浮覆土地,本府都市發展局已於辦理「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內,規劃將浮覆未編定之國有土地併同原有綠地(細綠5、細綠6)變更為公園用地(公9),變更後公園用地達0.32公頃;經108年12月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在案,惟因變更內容涉及與相鄰都市計畫之邊界調整,內政部都委會要求須俟臺南市(北區)主要計畫邊界通盤檢討案審定後,全案始得發布實施。目前該案已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討論完畢,預定於今年提大會審議,先予敘明。
二、經查旨述預定範圍位於永康區六甲頂段1387(細綠5)、1042-17(細綠6)等2筆地號土地,六甲頂段1387地號土地面積僅233平方公尺,形勢不整;六甲頂段1042-17 地號土地面積1,670平方公尺,形勢相較方整,現況由本府交通局辦理收費停車場及管理,後續視本府民政局評估所需土地範圍後,本府工務局皆配合辦理土地移交事宜及多目標使用審核等作業。